拾金不昧 风格高尚
学生科 张扬
我校07级高数四班同学、学生会干部陈楠拾物不昧归原主,不留姓名拒酬金的事迹,在广大师生中传为佳话。
2008年12月5日,陈楠同学在七里园新街附近捡到一只黑色皮包,内装有多份货款票据、贵重物品。当她翻遍包内物品未找到失主联系电话时,心中万分焦急,后看到寻物启事,按其提供的联系途径主动拨通了失主任先生的电话,当失主出现在还物现场,看到丢失的物品完好无缺时,激动万分,忙掏出现金予以酬谢,陈楠同学婉言拒绝。随后,失主又邀请吃饭,让留下姓名、电话等都被逐一谢绝。
陈楠同学拾金不昧、物还原主不留名,面对酬金婉言谢绝的事迹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绽放的花蕾,学生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的榜样。在感谢信中,任先生对陈楠同学大加赞扬,称赞她是当代学生中的典范,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兵,陈楠是当之无愧的。学生科、校团委号召全校同学向陈楠同学学习,多做好人好事,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光添彩。
感谢信
本人于08年12月5日在七里园新街丢失黑色包一个,内装有多份货款条和其它贵重物品。在本人万分焦急的情况下,收到一个电话,说通过包内单据知道了自己的电话,经过核对后那就是本人的丢失之物。当把东西送到本人手上后,本人强烈要求感谢并要对方留下姓名、电话,但对方都拒绝,经本人多方打听,才了解到原来是贵校07级高数四班陈楠同学,该同学拾金不昧且不图回报的作风真是当代学生中的典范,是贵校良好教育的结果,也是贵校的荣耀,贵校该为有这样的学生感到自豪,社会更为有这样的学生自豪。
特写此感谢信以表本人万分感谢之心。 |